1.鍋爐的使用單位應按照《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辦法》逐臺辦理登記手續,未辦理登記手續的鍋爐,不得投入使用。
2.鍋爐操作工應持證上崗,無與鍋爐相應類別的合格司爐工人,鍋爐不得投入使用。
3.鍋爐的使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制訂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鍋爐設備的安全管理,按照本規程的要求作好鍋爐的使用管理工作。
4.鍋爐的使用單位應根據鍋爐的結構型式、燃燒方式和使用要求制訂保證鍋爐安全運行的操作規程和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處理辦法,并認真執行。
5.鍋爐的使用單位應制訂和實行鍋爐及其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修制度,對具有自動控制系統的鍋爐,還應建立定期對自動儀表進行校驗檢修的制度。
6.鍋爐房主管人員應熟悉鍋爐安全知識,按章作業。鍋爐運行時,操作人員應執行有關鍋爐安全運行的各項制度,做好運行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7.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1)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見邊緣;
(2)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下降;
(3)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5)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6)設置在汽空間的壓力表全部失效;
(7)鍋爐元件損壞且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8)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9)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8.當鍋爐運行中發現受壓元件泄漏、爐膛嚴重結焦、受熱面金屬超溫又無法恢復正常以及其他重大問題時,應停止鍋爐運行。
檢修人員進入鍋爐內進行工作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在進入鍋筒(鍋殼)內部工作前,必須用能指示出隔斷位置的強度足夠的金屬堵板將連接其他運行鍋爐的蒸汽、給水、排污等管道全部可靠地隔開,且必須將鍋筒(鍋殼)上的人孔和集箱上的手孔打開,使空氣對流一定時間。
(2)在進入煙道或燃燒室工作前,必須進行通風,并將與總煙道或其他運行鍋爐的煙道相連的煙道閘門關嚴密,以防毒、防火、防爆。
(3)用油或氣體作燃料的鍋爐,應可靠地隔斷油、所的來源。
(4)在鍋筒(鍋殼)和潮濕的煙道內工作而使用電燈照明明,照明電壓應不超過24V;在比較干燥的煙道內,應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可采用不高于36V的照明電壓。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5)在鍋筒(鍋殼)內進行工作時,鍋爐外面應有人監護。
9.對備用或停用的鍋爐,必須采取防腐措施
為了延長鍋爐使用壽命,節約燃料,保證蒸汽品質,防止由于水垢、水渣、腐蝕而引起鍋爐部件損壞或發生事故,鍋爐使用單位應按TSG G5001-2010《鍋爐水(介質)處理監督管理規則》的規定做好水質管理工作。額定蒸汽壓力小于或等于2.5MPa的鍋爐的水質,應GB1576-2008《工業鍋爐水質》的規定。沒有可靠的水處理措施,不得投入運行。依據TSG G5003-2008《鍋爐化學清洗規則》,當鍋爐受熱面被水垢覆蓋80%以上,且水垢平均厚度達1mm以上或者鍋爐受熱面有嚴重的銹蝕時,須進行化學清洗。
10.使用鍋爐的單位應執行排污制度。定期排污應在低負荷下進行,同時嚴格監視水位。
二、全自動軟水器的安裝和運行
1. 一般要求
(1)水器應安裝在牢固的水泥平臺上,附近應設有排水溝;
(2)鹽罐的安放應靠近樹脂罐,并盡量縮短吸鹽管的長度;
(3)環境溫度不能低于2℃或高于50℃;
(4)軟水器與加熱設備直接相連時,應保持3米以上的管段并安裝單向閥;
(5)要便于再生劑的補充;
(6)設備附近應當留有操作及維修空間。
2.控制器安裝與樹脂裝填、
(1)裝填前應將升降管(帶下布水器)放入樹脂罐中央低于罐口0.5mm處截斷并導角(此時應用膠帶封住升降管口,防止石英砂和樹脂進入升降管);
(2)將石英砂沿升降管周圍空隙投入樹脂罐,并使之在罐底鋪平;
(3)將處理好的樹脂按照規定的裝填量沿升降管周圍投入樹脂罐。
(4)上述操作應使升降管始終保持在樹脂罐口的中央位置。
(5)取下升降管的封口膠帶。
(6)安裝上布水器后,將控制器承插口對正升降管,小心地沿順時針方向轉動控制閥,(注意:安裝控制閥過程中,一定要確保升降管插入閥體)直至控制閥旋緊在罐體接口上。
3. 管道連接
(1) 道的連接請參照當地施工規范的有關內容;
(2) 按照控制器口徑連接進出水管;(原水供水管道不得小于進水管徑以確保足夠流量)
(3)進出水管應裝有手動閥門,進出水管之間應裝 有旁通閥,出水管節門前應安裝有取樣閥,進水管建議安裝Y型過濾器;防止管道內污物堵塞閥體造成設備無法正常運行。在多個系統并聯時注意進出水管路的同程。
(4) 盡量縮短排水管的連接長度,減少彎度,控制閥距排水溝距離不超過6米;
(5) 排水管與排水道連接時,必須使排水管與排水道的水面距離保持一定的空間,防止污水可能被虹吸返回軟水器;
(6) 排水管道中不得安裝各類閥門;
(7) 鹽水管連接一定要保持良好的密封性,否則會影響軟水器的再生效果;
(8) 各種管道都必須設獨立支架,不允許將管道的重力、應力傳給控制閥。
4.電氣連接
(1)認控制起的電氣參數與電源一致;
(2)將插頭插入與之相配的插座;
(3)電源插座不應受附近開關的控制。
5.設備試運行
(1)慢地打開進水閥門至1/4開啟處(注意:閥門開啟過快樹脂將會流失),此時可以聽到空氣從排水管排出的聲音;
(2)待空氣排凈后,全部開啟進水閥;
(3)用桶或水管向儲鹽罐內加水(僅在設備投入運行時操作),并按要求加入再生用大粒鹽;(禁用:細鹽、碘鹽)
(4)接通電源,旋轉手動再生旋鈕,啟動一次再生;
(5)自動再生完成后,從取樣閥放取水樣進行水質分析,合格后即可投入使用;按照操作要求設定時間或流量的再生周期。